大三男生周某,被判五年
大三男生周某,被判五年

近日,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隔空猥亵案,引发关注。
据北京日报消息,2024年3月,门头沟区某小学11岁的小陈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APP搜索关键词“免费学习监督”,发现一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发布的无偿监督学习内容,小陈点击关注了对方。
在该平台上,对方问了小陈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并要求对方必须服从他的命令。后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对方仍继续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由,多次强迫对其以主人相称,并要求小陈给其拍摄裸照、视频等。

连续多日后,小陈的母亲无意中在女儿手机上发现了裸照及聊天记录,在给对方打电话遭拒接后,小陈的家长敏锐地察觉到周某的裸聊行为可能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果断选择了报警。
经了解,该账号名为“吃池池”的用户为周某,是某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其在学校宿舍内通过浏览手机网站,通过某APP平台以监督学习等名义在网上结识多名未成年人。除了小陈外,周某还曾以涨粉为由,通过某网络社交平台添加另一未满14周岁女孩微信,要求其发送裸照和视频。
在周某的好友列表中,还有多名类似的女性未成年人,但她们发现周某的行为异常后及时中断了和周某的联系,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2024年11月,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周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
最高检:依法严惩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
2024年4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把网络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和推动。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来源: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央视网、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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